2025年4月2日消息,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举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启舵路199号1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波杰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亚、钟根元、韩跃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此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行贷款进行资产抵押的议案》。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9日签订编号为94112024JZ0006的《“轻量化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银团贷款合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总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预计贷款期限为6年。
本次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其他财产或权力等进行抵押担保。还同意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编号为ZD9411202500000005的《“轻量化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公司所有的设备为抵押,为编号为94112024JZ0006的《“轻量化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金额最高不超过6亿元,所抵押设备以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另外,还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后续拟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其他财产或权力等为编号为94112024JZ0006的《“轻量化发动机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债务进行资产抵押担保,具体抵押资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存在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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