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民司女士拨打邯郸晚报新闻热线8181890倾诉自己的烦恼:“我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工作,单位漏缴了5年的养老保险。今年5月我就要退休,可公司却一直不给补缴。”
据司女士说,她是2002年8月入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的,在广平营销服务部担任内勤一职,直至2007年8月。在这5年的工作时间里,公司不仅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她缴纳社会保险费。
司女士说:“那段时间,我一直找公司,要求补缴那五年的社保。可负责这工作的同事跟我说,补缴难度很大。”实在没办法,司女士只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件事。
司女士提供的《邯郸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显示,裁决认定司女士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司女士说:“既然仲裁已经认定了我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公司就理应为我缴纳社保。可公司不但没表示会处理我的社保补缴问题,还说要上诉。”
记者联系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向领导上报此事,稍后回复”。
随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进行了书面回复:“司某为我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司某与我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经邯郸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邯劳人仲案(2024)第958号》已裁决,我公司将按照裁决结果执行,当前正在积极推进中,并将当前进展告知司某本人,对方表示认可。”
采访时,记者多次收到“司女士已与媒体达成‘不对外报道’的协议”的回复。这一回应着实令人感到诧异。补缴员工应得的社保本就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为何要将补缴与“不对外报道”捆绑在一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应附加如此不合理的条件。我们期待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能够妥善、公正地处理此事。
对于这一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记者 赵鸿粼
相关文章:
全国最大红土网球中心何以落户湖州?04-02
佛山地铁新规5月1日起实施!免费带娃不限量、行李尺寸放宽、禁止偷拍04-02
中国多支救援队在缅开展联合救援行动04-02
吴岩会见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柯岚04-02
中建八局一建取得建筑涂料喷涂设备专利,方便喷涂管自动缠绕收纳04-02